文|張蘋
最近靈修讀到耶利米書,耶利米是一個面臨滅國的先知。如同過去先知常扮演的角色,上帝常常透過他們來對百姓說話,而最常跟他們說的就是警告他們,不要再拜別神、要他們悔改,不然上帝會任憑以色列百姓承受被滅國所帶來的痛苦。在還很不了解聖經與上帝的時候,會覺得這就是在講一個做錯事就會被懲罰的故事,這似乎也很符合這世界的原則,所謂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以前也常常會覺得,比起耶穌的慈愛,舊約的上帝似乎像是完全不同的神。但如果了解以色列人的歷史,了解上帝是如何揀選並應許給以色列人祝福時,或許會有不一樣的想法。
「耶和華說:這是你所當得的,是我量給你的分;因為你忘記我,倚靠虛假(或譯:偶像)。」(耶十三:25)但讀到這段經文的時候,我開始認真的想到底什麼才是愛?面對不斷犯罪的以色列民(拜偶像、欺壓弱小、和除了妻子外的許多人發生關係…),上帝從一開始的苦口婆心等待他們悔改(等待的時間可能可以用百年去計算),到最後任憑他們被其他國家攻打甚至滅國。我後來才看懂,讓他們遭遇那些並不是懲罰,而是祂在漫長的等待與滿心期盼他們回頭中失望,最終明白只有痛苦會讓以色列民想起上帝,所以做出這樣的選擇。
會有這樣的標題反思是因為,我發現過去我用很片段上帝對以色列民所說的話去定義祂是否真的愛我們,在我的狹隘的想像中,愛應該是不斷地包容接納,所以當神決定審判他們的時候,我覺得那是很嚴厲的愛,只是希望你做出好行為的神。直到再次讀到這段經文我才知道,只有足夠深的愛才會在憤怒和失望中仍不放棄,選擇了審判是因為知道那是讓他們回頭的機會,但至始至終都告訴他們,只要他們願意悔改,祂一定會拯救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