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偷偷去教會到全面展開的信仰生活
文|雷美華 | 2022.12.28
2007-2008年因為美樂家銷售的關係我認識了住在木柵的朋友貞秀,因著她的介紹,我認識了耶穌基督,也在2008年12月27日和姐姐一起受洗歸入主的名下。
在當時我和姊姊雖然受洗,但我們並沒有讓母親知道,因為母親是信道教而且又是很有權威的人,我很怕忤逆她,但又想信耶穌,所以就偷偷的去教會。受洗之後一開始只在主日會去,但快快的去快快的離開,不想認識人,也不想被認識,所以也不想加入小組。後來一直關心我的傳道安排我在主日參加PPT的服事,漸漸地我認識了比較多的弟兄姐妹。之後又安排一個姐妹來鼓勵我陪伴我一起讀經,慢慢地我建立了讀經的習慣。
讀經讓我更認識神,也更加確信自己所信的沒錯。後來到教會的次數就更多了,因此在家裡就藏不住了,再加上神激勵我不以福音為恥,所以就不再害怕讓母親和家人知道我已受洗信主的事。
在母親的反對和不諒解之下,我之所以可以持續在基督信仰中堅持不放棄到如今,是因為我會害怕失去救恩。從前我不覺得我是一個罪人,雖常有嫉妒的心、愛比較又常生氣、不饒恕,以前的我覺得這些沒什麼,人人都會,只要藏在心底,我內心好不好不會有人發現,在別人的眼裡我還是一個好人。
但認識耶穌、接受了耶穌基督成為我的救主後才發現這些都是罪。透過讀經我認識了神,也才更認識自己,若沒有聖靈的幫助,我真的不會有知罪的能力。罪人如我,還是很難做到,常常會犯罪、得罪神。
但神的話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一章8-9節)
希伯來書10章也說到,「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這兩段神的話語中有安慰,也有警戒,讓我知道我自己是沒有勝過罪的能力。若我不緊緊抓著神,我擔心我會漸漸遠離神,有一天就會真的失去救恩。我想,既然神都沒有放棄我,給我這麼大的救恩,那我也不能放棄祂,就乖乖地持續持守在信仰中,緊緊抓著救恩。
此外,我在教會中加入了小組,開始知道有人會關心我,我們成了一家人,小組的弟兄姐妹雖然一週只有一次聚會,短短2小時,但我很享受在小組時光裡。週間還有RPG及line的關懷,以及每天的靈修禱告網,讓我知道除了主還有其他人也會把我放在心上,真的感到很窩心。
在生活中我周遭都是不信主的家人、同事和朋友,是很大的禾場,但也很不容易向他們傳福音,世界很大的能量壓迫著我,唯有扎根在教會中,才能在這個角力中不被世界奪去。而我在教會中因為更多參與服事而漸漸認識比較多的弟兄姐妹,我發現,雖然大家都不完全,但完全的主在我們當中,當我願意更多付出,更多分享時,神的愛就把我們圈在一起,有保護,有陪伴,那是與世界完全不同的能量。因為我和弟兄姊妹是同一個國度、一起手拉手、同奔天路的家人,這樣我才能面對生活中的每一天,並盡力去活出見證來。